每有國難,要捐錢救災,最不喜歡聽到的四個字,是「血濃於水」。
只因血濃於水,源於血濃於水,畢竟血濃於水,所以身同感受,所以有錢出錢,所以有力出力,所以慷慨解囊。
助人,原來,居然,有這麼一個條件。
換句話說,如果不是血濃於水,不是同胞,不是鄉里,就可以見死不求,坐視不理。
地球村這概念,難免有商業化的底蘊,有跨國企業的野心,有其不純真的企圖,然而,透過新聞畫面和網絡連結,國與國彼此一日比一日唇齒相依,不同國家人民的距離愈來愈近。
只有像蓋茨那種鉅富,才具備雄厚財力,可設立基金,同時捐助大量機構,惠及數量龐大的人口。我們一介平民,財力有限,只能盡綿力捐助。
不過,行善,毋須抱著血濃於水的感覺。捐助四川,不必因為他們同是中國人,只要念在他們掙扎求存不易,想到家破人亡的人繼續孤身上路,不必找甚麼借口。換了對象是非我族類,縱使能力所限,照捐可也。同情心,不必分國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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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意見是Yes and No. 我認為因為「同胞」的關係而特別有所感,是人之常情,道理好像「幼吾幼以及人之幼」。災民的說話,我們句句聽得懂,感動較深也是自然的。 這不代表對於他國災民就不予理會,香港人在南亞海嘯災難後的捐款是全球最高的(以人均計)(一名「聯合國兒童基金」職員所說的)。 緬甸風災較少人關心,我想與傳媒報導的多少有關,這也和香港人對緬甸不及泰國印尼般熟悉相關。 但是,能做到眼中全無國界之分,我也認為是最好的,但暫時很少人做到。做到的,如德蘭修女,是值得頌揚的︰做不到的,也無須責難。 最後要說的,我也不喜歡賑災時用「血濃於水」一詞,不過,我是因為一個瑣碎的問題,那是「用詞不準」的問題,血親只限於親屬關係,和同種族無關;而且,這詞根本做得不好,血比水濃那又怎樣,「意思」都要引伸附加。 寫著寫著,話多囉唆了,請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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