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人論政,多是遊戲文章,很少會指名某個官員來罵,這天例外,因為太忿怒了。
那個保安局局長去了開會,事後不但不問責,指是政府集體決定,還呼籲仍在泰國的市民盡快回港:「唔好繼續當地玩,否則數日後,再安排包機會有困難。」
真是狗屁。
一個決定,不論是由個人還是集體定奪,錯誤的,就還是錯誤的。要負責,就集體負責。出了問題,就要問責,而且是集體問責,不是免責。局長,你不是免責局長。
香港人外遊,不持甚麼加拿大美國澳洲護照,而是持特區護照,就是希望特區政府在我們求助時反應敏捷伸出援手,救急扶危,學中央政府所說的「以民為本」。偏偏這次特區政府左推右卸,說是甚麼技術行政難度之類的廢話。天下間有甚麼事是容易的?遇上問題就要解決,遇神殺神,遇佛殺佛,是 problem-solving。局長,你懂嗎?
至於你的呼籲,不但是廢話,更是卸責。你的話暗示香港人留在泰國是因為貪玩,即使當地政局混亂,貪玩的香港人仍然不知危險。
不要說我強詞奪理,我自信文字理解力比你和你一眾平庸的手下本領高得多。你們反應遲頓,聽不到滯泰港人處於水深火熱的求助,只視為自作自受,因此港府一直抽手旁觀,隔岸觀火。他們早就想回來了,只是你們無能,無法包機。沒有人想繼續留在當地玩,只是你們一直玩緊佢地,直到玩死人才出手。
甚麼保安局局長,真是欺世盜名!李少光,你無法保護香港人的安全,嚴重失職,下台吧!
















